当前位置: 首页 >> 就业指导 >> 正文

《报到证》改派的办理要求


1.已办理《报到证》,又需改变就业去向的,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。办理改派时需提供原《报到证》、原单位同意改派的函件及新接收单位函件(改派回原籍的,可免此件)。详见《毕业生改派办理表》。

2.毕业离校超过两年的,原则上不再办理改派手续。

3.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,不再办理改派手续。

4.期限界定

“毕业离校两年”是指自毕业当年度起,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12月31日止。

日期:2012-03-15 | 作者:  | 浏览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