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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毕业生就业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


2023届毕业生:

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就业工作要求,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,执行教育部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要求:

1.教育部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要求: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;不准将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2.毕业去向查询方法:毕业生可通过学信网

(https://www.chsi.com.cn)-学信档案--登录--高等教育信息--毕业去向,进行查询复核,对不准确或有变化的信息要认真核实后及时向学院就业部门反馈。

监督电话029-33681199

邮    箱:xzjy2021@126.com


日期:2023-04-05 | 作者:  | 浏览: